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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工作需要,中央政法委所屬事業(yè)單位政法綜治信息中心擬面向2019年全日制統(tǒng)招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各類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和京籍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15名,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5名(含京外生源3名、京內生源2名),京籍社會在職人員1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概況
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是中央政法委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統(tǒng)籌指導全國政法新媒體建設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進行政法影視作品創(chuàng)作與宣傳等工作。
二、崗位及名額
(一)視頻制作2人,從事視頻策劃、剪輯、制作工作。
(二)新媒體采編6人,負責新聞采寫與編發(fā)。
(三)新媒體主編2人,負責主持日常采編等工作。
(四)新媒體運營專員3人,負責運營相關新媒體平臺。
(五)新媒體運營主管2人,負責新媒體平臺運營管理等工作。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本科學歷須為全日制學歷學位;
6.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其中應屆生應符合申請辦理在京就業(yè)落戶條件(大學本科一般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熱愛政法事業(yè),關注國內外時事政治,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和法律素養(yǎng),具有開闊的國際視野和深厚的歷史文化積累;
2.熱愛互聯(lián)網(wǎng)和新媒體事業(yè),善于敏銳感知輿論熱點并能獨立進行選題策劃和實施;
3.文字功底扎實過硬,熟悉新聞和公文寫作;
4.善于思考,具有良好的自我發(fā)展的主觀愿望和自我學習能力;
5.積極上進肯吃苦,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
4.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5.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wǎng)絡報名。報考人員于4月23日24:00前登錄中國長安網(wǎng)“中央政法委政法綜治信息中心公開招聘系統(tǒng)”(以下簡稱“招聘系統(tǒng)”,網(wǎng)址:www.chinapeace.gov.cn),完整填寫相關信息,通過網(wǎng)絡在線提交報名。
(二)資格審查。依據(jù)網(wǎng)絡報名表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將反饋至報考人員郵箱。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與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以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筆試公告要求在指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圍繞時事政治、政法工作、重大案事件、社會熱點等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并結合政法熱點案例,考察政法新媒體知識運用和分析寫作。
(四)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名額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入圍面試人員接到電話通知后,須按時限將面試確認信息,傳真至中央政法委干部局。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送確認信息的視為放棄面試,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前,確認參加面試人員需本人持有關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身份證、工作證、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有關資格證書和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采取電話形式通知。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體檢。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根據(jù)綜合成績經考察后進行遞補。
(七)確定人選。根據(jù)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
(八)公示。擬招聘人選名單分別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和中國長安網(wǎng)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jù)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
(二)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對于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規(guī)違紀處理規(guī)定》處理。
(三)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未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五)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報名咨詢電話010-66529988轉1529、010-85117689;確認參加面試傳真接收電話010-83079328;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83079336。
本公告由中央政法委干部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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